纹身

作者: 2018年12月27日16:33 浏览:1507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确定色料后,她取出一些动物
让我来选。以为我会喜欢,但都被推开了,
我说,植物的柔和,
似乎适合我这样年龄稍大的男人。
不为别的,只想有个标记,让人认识我,
让人记得我,或让人恨我。
她被逗笑,挑一些在我胸前比对,又拿到后背试看。
我问植物的名字,一般别人
都用在什么部位。
她说,一般都是女士们在用,
手脚的腕处,或者身体半隐半露部位,
甚至私密处。
以突出女性之野性的神秘,增加追求者的制胜心理,
至于名字,还真是叫不全。
她拿一枚窄小的叶子按在我的鬓角,
指向镜子说:看,古代的囚犯。
然后,再次试图拒绝她的顾客,对我重提沉重的话题:
孩子怎么看,周围的又怎么看。在我国,
纹身终归不道德。

我想,皮肤的土地上,本也曾枝繁叶茂,是时间
磨损烧光了它,裸露成为一种忘本,
只是久了,裸露递进为本。于是彩绘的涂鸦演变为反传统的恶。
青少年或许能被理解,
我同样困惑于自己中年的行为,解释为改变一下,
意思是你不介意吧:我只想弄脏自己。
与此同时,她为我挑选了一枚蝴蝶,
并称之为:低度之毒。而选定的位置恰恰在
手背上拇指和食指相连的区域,
稍微用力,便有动态的飞翔栩栩如生。

于是,作为色料,她用一次性注射器取我静脉里的血。
然后,拿单排指针蘸了,若憎恨我,
若猪皮、羊皮、牛皮,若绣手帕给情人,
她不停地用针挑着我的皮肤,仿佛久有的神经
是块烂木头,而穿针引线也无非是巧弄缝补的姿态
往我脆弱的肉体里,留置杂色的造型。
我一直有伤,我的伤需要粉饰;
那也仿佛少年的张狂借助立异的个性重新来过。
真如那样,我当不再做我,
不再听母亲支前的故事和跑在她后面去社里参加劳动;
也不再在自己开的粮油店里往粮食里掺假;
更不再老了老了于美身会所任人挑破皮肤
而美其名曰:重塑自我。
但实际上,我自己的血通过熟悉的管道
找到原初的流动,推动细胞复合。
结果是:蝴蝶还未完成,赤红的手背就恢复了多毛的黄。
什么也没有留下。
纹一次身就能改变自我,确实很难,
不过,我只是想体验一下高潮版的全部身心的疼痛,
往后其他的疼痛便不再算什么。

程一身点评:

我的眼光已习惯于滑行,却仍能从《纹身》的表面感受到其周身散发出的魅力。或许是我对一切贴身之物有天然的兴趣?纹身自然是贴身的,胜过任何华衣霓裳。岂只是贴身,几乎是融入血肉。纹身如此富于诗意,每个诗人都应写一首纹身之诗。如果尚未写,读了此诗不免有欠债之感,至少我是这样的。众所周知,纹身有漫长的历史,本诗把它纳入当代现场中加以叙述,其中确乎弥漫着相应的历史意识。或许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对纹身的个体叙事中呈现出纹身的神秘起源或功能。为何纹身?这个问题的答案全然溶解在起伏有致的叙事中。从诗中看,叙述发生在“我”与“她”之间,“我”是待纹身者,“她”是纹身供应商,二者呈现出对话关系。如诗中所示,不同性别,甚至相同性别的不同个体对纹身图案与位置的选择各异,纹身也因此成为性别意识或个体意识的标记或强化之物。此外诗中还涉及纹身与裸露、道德,以及彩绘的关系等。“我的伤需要粉饰”这一句大概揭示了作者纹身的潜意识或“重塑自我”的冲动。结果纹身带给作者的却是一场“绝后”版的疼痛体验(这一部分写得尤具烈度):“往我脆弱的肉体里,留置杂色的造型”。凡此种种使它更像一首哲理诗,呼应着作者人到中年的内在困惑与解决尝试。但它并非哲理诗,因为其中的理同样融入叙述中,也就是说,本诗具有超强统摄力的精彩叙事生成了包容转化诸多异质事物与意味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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