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刊》是中国作家协会主管、中国作家出版集团主办的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诗歌刊物,其发展历史是中国当代诗歌史的缩影。进入新时代以后,《诗刊》社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致力打造更具权威性、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的诗歌平台。为了适应新时代诗歌建设需要,面向基层,增强诗歌编辑力量,加强联络协调服务,引导优秀诗歌的创作,《诗刊》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诗词编辑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熟悉和擅长诗词创作和编辑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诗词编辑事业,熟悉诗词编辑业务技能,并能够创作诗词,对诗词界有一定了解。
5.身体健康。
6.一般应为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各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为非在编。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辞退。
3、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2日8:30至12月3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将如下应聘材料以图片方式,打包发送到邮箱: shikan2013@vip.sina.com。
应聘材料应包括:
1.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照片;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照片;
4. 纸媒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表的五首诗词作品的图片;
5、身体健康的证明;
6、其它补充资料: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应聘材料不齐全者,作不接受报名处理。
(三)资格初审
《诗刊》社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由《诗刊》通知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五名进入面试。
(五)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五、联系方式
江老师18618489862
韦老师13810376490
《诗刊》社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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