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荷思廉之感悟

作者: 2020年08月03日18:54 浏览:6616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题记:
赏荷思廉之感悟
赏荷思廉之感悟

李 茂 昌
在我工作的地方,有一个很大的后花园,它在办公大楼的后面。那里是园林式的花园,园中绿树成荫、草地绿茵茵的、有山茶花、梅花、桂花、三角梅、樱花等四季应时的花木。还有一个人工开挖的圆形池塘、池塘四周用不锈钢焊接围成护栏,因其在食堂前10多米处,每到夏天,荷花盛开时,到食堂就餐的人都喜欢在饭前、或者是抬着饭碗、边吃饭边赏荷花。池塘里的荷花有红的、白的、黄的、粉红色的,盛开时争奇斗艳,让人赏心悦目。 
荷花亦称“莲花”,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她高尚、鲜艳,乃是花中君子。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让人想起许多清廉的故事——清正廉洁、为民务实青史留名的范仲淹,官至入相却不忘“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清正廉洁一生,不争名利的郑板桥;无私无畏的海瑞等清廉著称的古代官吏,他们的形象和故事深入民心,虽时代变迁,沧海桑田,但清正廉洁永远是时代不变的韵律。
赏荷思廉,莲和廉是同音。不由自主地产生许多感悟,莲和廉应是清正、廉洁、诚信的象征,更是一个人民警察所应具备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公正、廉洁是国家和人民所期盼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品德为高洁之意,古人常以“一品清莲”“两袖清风”来表达对清官的赞誉。
我们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在用权、修身、律己等方面做出表率。因为,廉洁不仅可以修身,更是民心所向,所以,廉洁是一种高尚的情操和信仰,她吸引着有志之士犹如众星捧月。明朝于谦一生忧国忧民,勤俭节约,当时面对招权纳贿,百官争相献金求媚的实势,他两袖清风过朝堂,正是这样的品格,在他遭受诬陷迫害的时候,百姓共愤,为其上书请愿,挽救了他的生命。倘若,没有之前的清正廉洁,想必他的生死也无人问津,更不会让百姓牵挂。
    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不仅能赢得民心,更能遏制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我工作的宜良县公安局后花园的池塘中,种植了荷花——莲花,水自然清澈,让民警观赏能静以修身,培养民警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优秀的品质,从而赢得群众的爱戴;让民警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让警营的廉政文化和风气自然也变得更加美好。
身为人民警察,手中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利,所以更需要廉洁!当我们穿上警服,走上执法岗位的时候,要让百姓感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之所在。脑海中要时刻敲响廉洁的警钟,提醒自己抵挡住物欲的“糖衣炮弹”。我们要知足常乐,精神上要不断上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利益观,做好人民的公仆。
我从警数十年,深知公安在与犯罪作斗争时,会涉及和面对很多社会的阴暗面。因此,我们更应坚定理想信念、外塑形象于抵制诱惑、遵纪守法、公平、公正,内化心于廉洁从政,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提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若为交通执勤民警,当我们站在车水马龙的交通路口,就要公平、公正,秉公执法;若为窗口民警,当我们在服务窗口时,就要热情服务,为民办好具体事情;若为社区民警,当走村串户进入千家万户时,就要急群众中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当我们作为刑侦民警,在追捕案犯的道路上,就要分清黑白,慧眼惩奸除恶。
在我从事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工作以来,目睹了党和国家反腐败取得的惊人成绩,为“打老虎、拍苍蝇”取得的战果叫好,更为“扫黑除恶”与“打虎、拍蝇”,清除“保护伞”,称赞。同时,也为一些曾经为党和人民做出过突出贡献、因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人感到婉惜。几年前,我曾参与调查处理过一个因办理流动赌场“聚众赌博案件”而涉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少数执法人员,各自利用手中权利徇私枉法的案件。当时,仅公安就涉及依法处理了一个看守所长、二个派出所所长和一个民警收受贿赂、贪赃枉法的事;还有检察院、法院被依法处理的人,教训可谓深刻啊!深追根源,他们均以“吃点、花一点都是小事”的想法开始,最终“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受到法律的惩处。因此,我们不能以恶小而为之,应将防微杜渐贯穿于民警的生活、工作之中,让民警常思贪欲之害,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摒弃非分之想,不忘初心,安于清贫,俭以养德,守护人民公安崇尚清正廉洁的精神家园。我们应当勤奋工作,严于律己,时刻不忘自省,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塑造人民警察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作为人民警察,要时刻警醒自己,时刻用纪律来约束自己,面对各种考验和诱惑,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要受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理,把得住小节,要像莲一样出淤泥而不染。
在荷花盛开之季,作为公安民警应该远离不必要的人际交往,到这池塘处、荷花前,静下心来欣赏荷花、洁净心境、从思想和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让清正廉洁常驻心中,时刻以法律和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明白做事、清白做人,在赏荷思廉的感悟和潜移默化中,升华自己的思想境界!

作者:云南省宜良县公安局纪检、督察民警 李茂昌
(李茂昌,全国公安作家,云南省、市作家,昆明市民间文艺家、昆明电影电视艺术家,中国法学会员,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871-67597353(办)手机15887269698 QQ:2820261757
邮编:652100 通讯地址:云南省宜良县公安局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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