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苇:神圣的宿命——从丝绸之府到丝绸之路

作者:徐兆寿 闫倩   2018年03月21日 09:38  新边塞    1342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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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苇:神圣的宿命   

——从丝绸之府到丝绸之路


1965年的寒冬,沈苇降生在浙江湖州练市镇庄稼村。毫无异象。没有人想到他将来会是一位诗人,且远赴西域。


位于大运河与太湖间的这个小村庄物产丰饶,自古便是鱼米之乡,沈苇曾在《新疆词典》有过这样的描述:“芦苇荡是我和小伙伴们的儿童乐园。我们捉鱼虾,用蛤蟆肉做诱饵,钓螃蟹。嫰芦根是我们的零食,吃起来脆甜无比,满口清香。”但即便是这样物产丰饶的江南水乡,也与当时中国的绝大多数村庄一样,在饥饿和压抑中挣扎。“二月银白的天空看上去有点肮脏/枝头小小的寂静在爆炸/道路在泥泞中挣扎、游动,奋不顾身/冰的骨头碎裂了,河水不是运走了苦难/而是运送它们去远方继续革命……初春没有歌,我迎接的是什么/新的空气,新的爱情,还是新的厌倦/只有光,高大的光,赤裸的光/站在跟前,注视我们从噩梦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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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诗人在诗作《初春》里写到那个大运河边上的故乡春天时,时代的痛和少年心绪里的愁绪都弥漫在字里行间,江南水乡是潮湿的、忧愁的,甚至“我童年的木马一脸肃穆,守望风水和田野”(《故土》)。这个出生在时代荒苍风雨中的少年沾染了那个时代的忧愁,变得谦卑起来:“自从我的第一声啼哭,并不比/世界的一片落叶带来更多的东西/我随时都会失踪/就像秋风里的一声呜咽/在如此卑微的生活中,我能说些什么/最多说我爱我自己/但我遭到了嘲笑和惩罚/以致于每当开口,便仓皇四顾/好像自己犯了大罪……一天,我去桃树林里散步/几只蜜蜂在花蕊中深情地看着我/这使我感动万分/我在心里说:我宽恕人类”(《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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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苇小学照)


在1979年,江南之子沈苇根据曾祖母的讲述改编了一则民间故事,发表在《湖州报》,这是他文学创作的最初发端。5年后,18岁的沈苇从双林中学考入浙江师范大学中文系,在此期间,他开始了写诗并进行大量小说创作,担任了学校文学社副社长,并参与了校刊《黄金时代》的编辑。但写了四年小说的沈苇在大四那年突然发现自己并不擅长讲故事,小说写得很失败,愤然丢掉小说跑去专写诗歌了。


大学毕业后,沈苇分配到湖州练市中学,任高中语文教员兼高一(3)班班主任,这段时间他与舒航在小镇上创办过雨巷诗社。但这段教师生涯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初恋失败和对父亲的“反抗”,沈苇离开了他的江南故乡,选择去海南闯荡,然而他的这次海南之行并没有多大收获,很快就将目光投向了西部,于是,23岁的沈苇怀着对西部的各种想象踏到了远方的征程。


向西!一块红布、两盏灯笼带路


1988年,沈苇怀揣着几十块钱,坐了四天三夜火车到了后来被他称为亚洲腹地的新疆。或许生于江南,长在水乡的沈苇骨子里天生就压抑着一种奔放豪迈的气质,四天三夜的旅途,沈苇看到的地越来越广阔,天更高更蓝,戈壁大漠,牛羊散步,一个新天地在他眼前敞开了。在诗歌《向西》里,他用无限的激情与张力去表达这种急促想抵达命运极地的渴望:“向西!一块红布、两盏灯笼带路/大玫瑰和向日葵起立迎接/向西!一群白羊从山顶滚落/如奢侈的祭品撤离桌台/向西!脸上昼夜交替/一半是冰,一半是火,中间是咬紧的牙/向西!沙漠傍依天山/像两页伤残的书简/向西!姑娘们骑上高高的白杨/留下美丽的尸骨,芬芳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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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夏,在天山深处)


在新疆漂泊了数月后,沈苇在新疆天池下的小城阜康停留下来,他开始大量写诗,油印诗集《吃冰的人》、《雪豹一号》至《雪豹六号》。在沈苇眼中,这个地方有群山草原、大漠戈壁,虽缺少故事、细节、传奇,却有抒情资源,新疆的荒凉和灿烂,本身就是诗的直喻,一种启示录式的背景。两年后,沈苇从阜康电视台调入《新疆政协报》(后更名为《亚洲中心时报》),生活与工作的日趋稳定,使沈苇感到自己离那个再江南的故乡越来越远。这一年,生了怀乡病的沈苇写下了诗歌《故土》,对渐行渐远的湖州故乡进行了一次深刻怀念:二月,休耕的大地克制着欲望/白银的幸福在泥土中腐烂,混合着/枯花与落叶衰败的气息/老风车静默着,河水小心翼翼运送薄冰/我童年的木马一脸肃穆,守望风水和田野……这是我离开故土的第三个冬天/月色照旧,风景照旧/我的马车在寒霜里哆嗦着前进/小酒馆的旗幡耷拉着,猫在灶台打盹/——一切都没有动静/但我知道:沦落之处便是再生之地……


就像诗人所说“沦落之处便是再生之地”,新疆彻底激发了沈苇的创作激情,短短几年里,他的诗歌创作如井喷似地爆发:1995年,出版第一部诗集《在瞬间逗留》,并入选中华文学基金会“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1997年,参加诗刊社第14届“青春诗会”,与武红合编《中国作家访谈录》,获第六届全国优秀青年读物奖。1998年,出版第二部诗集《高处的深渊》,诗集《在瞬间逗留》获首届鲁迅文学奖;1999年,出版评论集《正午的诗神——五十个外国重要诗人散文家》,获第七届全国优秀青年读物奖。诗作收入《中国当代文学精选•诗歌卷》、《中国新诗年鉴》等选本;2000年,调入新疆作家协会,自印诗集《三年诗选》(1998-2000),《正午的诗神》在《星星》诗刊连载一年,《诗探索》第一、二合辑刊发“沈苇诗歌评论小辑”,发表耿占春等人的4篇评论……他像一轮喷涌而出的新日一样,快速地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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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的沈苇也被贴上了“地域写作”与“新边塞诗人”的标签,从某种意义上说,“地域写作”确实为昌耀、沈苇等诗人提供了文化地理学、人类学意义上的素材、诗学想象和审美空间,然而这把双刃剑又有可能把他们的诗歌隐喻的阐释性划定在地理空间的边界之内。沈苇看到过太多主体性缺失,独创性不够,错把地域资源当作个人的写作优势“地域写作”,后来他曾在接受采访时谈到:“地域性是立足点,但不应成为写作者的囚笼。从地域出发的诗,恰恰是从心灵和困境出发的。在好的诗人那里,我常看到他们的“地域性”是虚晃一枪。他们揭示了地域性掩盖下的普遍人性。”在他眼中,“文学要面对的,仍是爱、痛苦、时间、死亡等人类基本的主题。”就像他在诗歌《沙漠,一个感悟》中写的那样:“我突然厌倦了做地域性的二道贩子”。后来他甚至用“尴尬的地域性”作为一篇诗学随笔的小标题。


在他的“去地域写作”导向下,沈苇的诗歌写作完成了对“新边塞诗”的某种突破与创新,他刻意避开了新疆边塞戈壁大漠的景观,用一种个人化的写作方式去书写新疆。《滋泥泉子》是个典型的例子,诗人写道“在一个叫滋泥泉子的小地方,我走在落日里/一头饮水的毛驴抬头看了看我/我与收葵花的农民交谈,抽他们的莫合烟/他们高声说着土地和老婆/这时,夕阳转过身来,打量/红辣椒、黄泥小屋和屋内全部的生活……”。


而在《楼兰》《东方守墓人》《废墟》等诗作中,沈苇通过对“废墟”掩盖的地下世界的想象与复原,让多种时间、历史、文明、宗教在现实时空中实现了对话、交流、重叠、相互映照:“突厥语,波斯语,阿拉伯语/交换内在的信物和光芒/正如小径交叉的喀喇汗花园/慷慨的百花交换着各自的芬芳”,正如曾经在同一个地方,“塞人、蒙古人、突厥人、吐火罗人/曾站在那里,眺望天空”。


对于这位“新边塞诗人”,执着于人性化写作的“地域写作者”,2015年度在获得第十三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时,他领受的授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


沈苇的诗是一个特殊的容器,南方的柔美和边地的苍茫,坚硬的现实和隐身的历史,地域的小和精神的大,记住的与遗忘的,生与死,完全汇于一炉,复杂中透着一种单纯的品质……他写出了狭窄人生中那辽阔的悲哀,也指证了那丰盛广大的世界其实不过是自己身体苏醒后的一个语言镜像。


丝绸之路与混血之城


公元前139年,即汉武帝建元二年,为了联络大月氏共抗匈奴,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史学家司马迁将张骞之行称为“凿空”之旅,而就是这次“凿空”,揭开了延续两千多年的丝绸之路发展和兴盛序幕。众所周知,丝绸之路运送的不仅仅是丝绸,还有香料、纸张、玉石、瓷器等物品,更有宗教、文化的传递以及人种的混血融合。


1988年,沈苇从江南跨越3000多公里来到亚洲腹地新疆,在新疆他写过一首《故乡:丝绸之府》,将他的湖州故乡称为“丝绸之府”,并引证了许多证据来证明湖州就是丝绸之路的起源地:“因为长安不产丝绸。长安是集散地,湖州是起源地。湖州钱山漾遗址已经发现了7000年前的丝绸断片,湖州有座“骆驼桥”,还有条“黄沙路”,都让人联想到丝绸之路。”


甚至,沈苇将他的新疆之旅视为一种朝圣般的宿命:“向西,则是另一条艰难困苦的路——陆上丝路,那里有无尽头的沙漠、可怕的沙尘暴……法显、玄奘、马可•波罗等都见证过路途的艰辛。从公元3世纪到8世纪,共有169位中国求法僧沿丝路去印度,平安回国的只有42人,他们中的大多数为求法而舍身丝路。从丝绸之府到丝绸之路,是我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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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参加尼桑诗歌国际节在特拉维夫街头)


20多年前,或许冥冥之中真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诗人,从丝绸之府起身,沿丝绸之路西行,被西域那广阔的天地收留、接纳,从一个漫游者变成一个远居者,从一个江南长子变成西域养子。二十多个春秋岁月,沈苇完成的不仅是地理身份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在这个多远文明交融的城市,他找到了这座丝路明珠城市蕴含的“亚洲腹地的精神地理”,用诗人的话说,那是一种“正午精神”、“正午气质”,也即加缪所说的“正午的思想”(地中海精神)。因为丝绸之路,新疆文化有一种“向西开放”的特征,这种特征使诗人常常思索西域与希腊、地中海乃至欧洲的某种隐约关联,在他的脑海里,“在消失的特提斯海边,西与东、近与远、过去与未来,都融汇成一个整体。”在这座深处亚洲腹地的城市,生活着汉族、维族、哈萨克族、回族等多个民族,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在这里共存,四大文明曾在这里碰撞交汇,实际上,就像沈苇所说,这是一座参杂了各种混搭元素的“混血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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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首尔,沈苇参加亚洲诗歌节)


诗人甚至为此专门写了一首《混血之城》:“让我写写这座混血的城/整整八年,它培养我的忍耐、我的边疆气质/整整八年,夏天用火,冬天用冰/以两种方式重塑我的心灵/它被叫做“美丽的牧场”/青草疯长成楼群/一顶顶毡房突然膨胀为城市/街上驶过杂色汽车/如同牧羊鞭下的一群/身披尘土,来自各自时间的黑暗……我要记住一双双流动的眼睛—那蓝色火焰的摇曳和凝视/无论是汉人、维吾尔人、哈萨克人、蒙古人/是时间中的兄弟姐妹/被同一种夜色覆盖眼帘......整整八年,我,一个异乡人,爱着/这混血的城,为我注入新血液的城/我的双脚长出了一点根,而目光/时常高过鹰的翅膀/高过博格达峰耀眼的雪冠……”


在主持文学杂志《西部》那几年,沈苇提出了“寻找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文学表达”的办刊宗旨,目标是办出一份“地方性与全国性兼具”、“新疆特色与国际视野相结合”的优秀文学杂志。在沈苇看来,多元文化、混搭文化是一种绚烂的、有活力的文化,古丝绸之路如此,地中海如此,拉美亦如此。新疆是一个混搭地区,自然的、人文的、民族的混搭,新疆文化是一种有活力的混搭文化。看似一盘散沙,其实是多元一体,不可分裂的。


他后来和媒体记者谈到,在新疆,各民族之间虽有差异的,但都有比较相近的性格:感性、热情、达观、心眼大、经得起大风大浪。在沈苇印象中,新疆较少有封闭个性的人,因为在历史上的丝绸之路时期,西域就是东西方之间的大通道,西域人早早地就见过大世面了。他在《异域的教诲》一文中写道:“新疆生活教会了我两点:一是开放的视野——包容性,好奇心,探索精神,汲取多元文明的滋养;二是历史的眼光——仅仅生活在当代新疆、生活在此时此刻的生活中是远远不够的,诗人必须同时具备‘考古队员式的目光’,具备历史的想象和深入到另一种现实中去的勇气。”


这种包容的胸怀、开放的视野和历史的眼光深深地影响了沈苇的诗歌创作,他甚至据此提出了“综合抒情”和“混血之诗”的诗学概念:“诗歌是语言存在的最高形式,具有无限的包容性。人有疆,诗无涯。古人的所说的“诗文”,文的概念是很大的,后来我们的文就变成了散文和小说,越分越细,像大学设置专业一样。我觉得诗可以借鉴很多手法,譬如说纪实的、新闻的、电影的、绘画的、音乐的、甚至舞台艺术的手法,都可以包容进去。我理解的‘综合’,是一种杂糅、包容、隐忍的抒情能力,并通过‘混血’,去抵达清澈和澄明。”


在这种诗学精神的感召下,沈苇的创作极深地烙有混血、杂糅的印迹。他的作品有着现代化进程里生命的各种阵痛感,有着地域、时间、文体的分裂与与杂糅。他的《新疆诗章》和《新疆词典》、《新疆盛宴——亚洲腹地自助之旅》被人称为跨文体“新疆三部曲”,他将许多可入诗和不可入诗的东西放在了一起,他的笔,一会儿指向“阳台上的女人”,一会儿眺望旷野上的飞鸟,一会儿又去亲近达浪坎的一头小毛驴,它们时而闪烁着江南水乡的波光,时而又浮动着西北大漠的云烟。


但诗人的杂糅没有杂乱,他试图“通过‘混血’,去抵达清澈和澄明。”在《寒冷融化内心的冰雪》这首诗中,诗人的笔触民族融合的深处:黄昏的二道桥格外阴郁/从车站到大巴扎的路格外漫长/穿过异族人群,我赶赴/一位异族朋友的晚宴/“异族”这个词是谁发明的?/至少不是鸟市的新辞藻、新花样/似乎也不是格鲁吉亚屠夫的专利/但当他说到“民族团结”时/同时从牙缝蹦出“互为异族”/想到今晚异族朋友也会喝醉/一边落泪一边弹琴、唱歌/想到世上异族像我同族/一样的奔忙生计/一样的牢骚满腹/一样的孤单寂寞/一样的生老病死/我在内心捂热“异族”一词/并把它轻轻挪开、放下/希望它滚得越远越好/是的,只要绝望还没把我击垮/寒冷,有时也能融化/内心的冰雪。


沈苇这种突破民族与民族、人与人之间的边界写作,要求写作者不仅仅要体验自我,还要体验他人,不仅仅要体验同族的情感,还要体验异族之心,不仅要热爱这片土地,更要了解它、真正融入它。他为此身体力行、不遗余力,这些年,他在新疆游走了数万公里,跑了南疆北疆,经常深入到那些“定居者”和“旅行者”所看不到的角落,去触摸这片土地的内心,感受它的脉搏。他大量的时间阅读了新疆的史籍、神话、史诗、古典诗歌、民间文学等。这让他对新疆的过去和现在,虚构和现实,以及当地人的生死和爱欲有了深入的理解。


他还从少数民族的文学宝库中汲取营养,这方面最典型的就是他对流传在中亚、西亚地区的一种特有的诗体“柔巴依”的尝试,以及对哈萨克“谎言歌”和维吾尔的《占卜术》的仿制。有一次,维吾尔诗人开研讨会,有人提到他的有些诗歌的思维比少数民族还要少数民族,沈苇听到后非常开心,实际上,无论是生活还是在创作上,沈苇已经从一个新移民慢慢变成了一个新疆人,一个真正的“混血者”了。 


故乡在已诞生和尚未诞生的诗篇中


在回答《新京报》记者吴亚顺关于入疆问题的提问时,沈苇作了这样的回答:“‘盲流’从不想象远方和他乡,更像是被故乡驱赶的人,是逃离者,自我放逐者。再后来就变成一只破皮球,被‘故乡’和‘他乡’两只脚踢来踢去。”


实际上,从进入亚洲腹地新疆那天起,异乡人就成了沈苇脑海里抹不去的意象。在《异乡人》里,诗人曾满怀感慨地写道:“异乡人!行走在两种身份之间/他乡的隐形人和故乡的陌生人。”字里行间充斥着精神流亡的况味,从有三点水的“湖人”到没有三点水的“胡人”,变化不仅是文字,还有对故乡概念的认知。


“我在新疆生活的时间已超过在老家的23年了。我变成了一个一分为二的人——既向东看,又向西看。有点像俄罗斯的双头鹰,同时面向东方和西方。看来,我是一个乱了身份的人。”


这种“两个故乡人”的导致了沈苇有一种归属认知的错乱,他成了一个“悬浮的人”:“乐观的时候,我是一个拥有‘两个故乡’的人,江南和新疆都是我的故乡。在我心灵的天平上,它们有着相同的分量。悲观地讲,两个地方都不属于我——在新疆,人们认为我是南方人,回到浙江,人们又认为我西北化了。我变成了一个悬浮的人。”


但“两个故乡人”也罢,“悬浮的人”也罢,沈苇对自己湖州的故乡和新疆故乡,他都怀着至诚的爱。即使是少年时代的压抑使得那个大运河河边的故乡充满了愁绪,但真正离开后,他却对它充满了爱恋,就如同诗人在在《两个故乡》里写的那样:当我出生时,故乡是一座坟墓/阳光和田野合伙要把我埋葬/于是我用哭声抗议/于是我成长,背井离乡,浪迹天涯/我见过沙漠、雪峰,女人和羔羊/现在我老了,头白了/我回来了——又回到故乡——/——流水中突然静止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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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沈苇在浙江乌镇)


因为交通发达起来,中年后的沈苇回湖州老家的频率越来高,“我早上早点出发,坐飞机到虹桥机场,然后再坐车回家还赶得上吃中饭,半天就到了。”他在《乡村小景》中这样描述他的湖州故乡:“在橙黄色懒洋洋的阳光中/瓜果熟了,向日葵打着盹/麦子已经收割,运往古老的粮仓/旷野上,电线发出“咝咝”的叫声/光阴的刀子在切割,使铜丝裸露/像肉感而易腐的内脏/鸟飞得很低,带着空旷的倦意/翅膀在阳光中闪耀/渐渐消融,仿佛是蜡做的……”橙黄色的阳光、熟透的瓜果、向日葵、麦子、天空中的鸟儿.....诗人笔下的湖州故乡是令人心醉的秋日江南美景。而现在沈苇见到的湖州故乡已经“物非人非”,环境被彻底改变,乡村被连根拔起,他无限悲哀地感叹:人真正的故乡回不去了。


在《继续赞美家乡就是一个罪人》里诗人这样写道:池塘干涸/河道里鱼虾死绝/公路像一条巨蟒穿过稻田/印染厂、电瓶厂、化工厂/纷纷搬到了家门口/镇政府圈走我们的地/两万元一亩,不许讨价还价/转身,以十二万元一亩/卖给各地来的污染企业/经济坐上了快车/餐桌上吃的多了些/所谓发展/就是挖掉我们的根/就是教人如何死得更快——


他对在他成长之初就给予青山绿水、健康食物的旧故乡充满怀念,而对那搭上经济快车、污染严重的故乡现状充满了担忧与悲愤。


而他一转身,面向广阔的亚洲腹地,面向第二故乡新疆时,他也同样忧心不已。曾经,他踏上这片土地时是那么爱他,在他的诗集里,他经常把那首赞美新疆的诗歌《一个地区》放在首页。在诗里,诗人用无限的激情咏叹着:中亚的太阳。玫瑰。火/眺望北冰洋,那片白色的蓝/那人傍依着梦:一个深不可测的地区/鸟,一只,两只,三只,飞过午后的睡眠/少女们开遍了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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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沈苇在西北)


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是新疆成就了沈苇,如果说他对湖州故乡的爱是生养之爱的话,那么对于新疆,沈苇有更多的感恩之爱。“新疆写作”与“新疆诗人”已经成了沈苇的标签,这片广阔的土地给予他写作的素材,给予他写作的灵感,成就了他的写作之路。他也也挚爱之心触摸这片土地,书写这片土地,赞美这片土地。


然而,7.5事件后,沈苇对这片他无比热爱的土地充满了忧虑:我突然感到了失语—为人类在和平年代里发生如此惨剧而感到震惊和羞耻的失语。四周话语总弥散着简单空泛、口径统一的愤怒和谴责,怒火无法平息,伤口一再被撕裂。内地人热爱新疆,但当审美化的“消费之梦”破灭的时候,则是对“边疆、危机、麻烦”的紧急删除。 


事件后,沈苇写下了组诗《安魂曲》,诗里,诗人发出了饱含深爱和无奈的呐喊:实用主义毁了我的第一故乡/用了三十年时间/暴力毁了我的第二故乡/只用一个瞬间……心灵,像家乡的泥一样掏空/我熟悉暴力阴影下的真相:恐惧,一种致命的传染病/罪责,只是隐秘、暧昧的酵母/这,构成了我的个人命运/每日每夜的集体命运。


两个故乡,一个浙江,一个新疆,一个西部,一个江南,沈苇对她们即有无限的爱又有无限的担忧,在这样的心绪下,诗人徘徊在两个故乡间,索性喊出了一句:故乡在已诞生和尚未诞生的诗篇中。


(本文选自《丝绸之路》上的诗人一书,点击图片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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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上的诗人》徐兆寿  闫倩 著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2488613

出版日期:2017-12

责任编辑: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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