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魂是碎的 ——《屐红高跟鞋的雨》第三次印刷补序
作者:非墨 2018年11月29日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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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魂是碎的——《屐红高跟鞋的雨》第三次印刷补序
文/非墨
“一部哲学的书,在这个时代,居然能于两个月之内再版,这是我自己不曾梦想到的事。这种出乎意外的欢迎,使我心里欢喜感谢 ,自不消说得。”这是胡适先生在民国八年五月三日为《中国哲学史大纲》所写的再版自序,这一年就是1919年,这天恰是“五四”运动的前夜。而现在我的心境和喜悦之情,是与胡适先生当年一样的。虽然《屐红高跟鞋的雨》并不是一本哲学的书,而是我的处女诗集,是我正式出版的第一本书。《屐红高跟鞋的雨》在2016年9月第一次印刷出版,没想到2个月时间就售罄,2016年11月第二次印刷,居然也是“能于两个月之内再版”,没想到2个月时间再次售罄,这还是让我有点出乎意外的惊讶。如今又要进行第三次印刷,总感觉自己像在做梦。
《屐红高跟鞋的雨》的正式出版,对他人可能只算一件无足挂齿的小事,对我个人来说,却是天上掉下来的一件大事,相当于人生第一次出“疹子”。但因为种种原因,第一次、二次印刷,既没有序,也没有跋,从头到脚只有诗,以诗为序,以诗为跋。时值第三次印刷,又实在结识不到当年给胡适先生写序的,像蔡元培似的人物 ,幸应出版社的邀请,可以退而求其次,自己写一篇文章,补序在这里。
但毕竟人微言轻,我并不敢像宋朝的范仲淹那样,敢于声称,“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多少次读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总觉得似乎古代文人就没有快乐的时候。在这里,对中国古人的情怀,我是仰视的,没有丝毫戏谑的心态和嘲讽的意味。而《屐红高跟鞋的雨》我的这本书,是达不到那种境界,对于整个世界、社会并不奢望会产生什么震动或者教益,既不敢自矜、自夸,也不敢有什么过分的想法。但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对于我和一直关心、鼓励、帮助我的朋友,却有着重要的和特殊的意义。对于我来说,出书一直是一道门槛。书能够顺利出版,等于我终于跨过了这道门槛。这一步,虽然迟早得迈出去,但等待和酝酿的时间,相对来说还是过于漫长。但从另一方面说明,我出书的心态是认真的、谨慎的,自我要求还是严格的。
出书一直是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梦想。其实刚写诗歌时就奢望出本诗集,名字就叫《屐红高跟鞋的雨》,并一直用这个题目在我的博客里对自己的诗歌进行结集。很多朋友对这个名字也提出过疑问:为什么不用“屣”“跂”或“趿”?我也私下跟朋友探讨和解释过,“屐”在这里是名词活用为动词,“屐红高跟鞋的雨”翻译为现代白话,是“像穿着木屐一样穿着红高跟鞋的雨”。苏联诗人马雅可夫斯基曾写过一首长诗《穿裤子的云》,那是他的代表作。寻常的云和日常的雨,不是诗,你我穿裤子穿鞋,不是诗,但“穿裤子的云”是诗,“屐高跟鞋的雨”是诗。“屐红高跟鞋的雨”这个名字是“性感”的,甚至有点“香艳”,充满着媚惑,所以我一直期望出一本以这个名字作为书名的书。
也有朋友追问过我的笔名“非墨”的来由,我也经常打哈哈,因为实在不容易解释清楚。200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土耳其小说家费利特·奥尔罕·帕慕克,写过一本很漂亮的长篇小说,叫《我的名字叫红》,2007年1月11日我借用帕慕克这本小说的题目,写了一篇《我的名字叫非墨》,以简单说明我笔名的来由,虽然解释得并不全面,但大概说明白了。全文如下:
我的名字叫非墨
开始写文章向外投搞时,很有激情,也比较孤陋寡闻,以为作家发表文章必定是要用笔名的,不用笔名还称得上作家吗?所以我当时也用过很多笔名,但都不太满意,就像猴子掰苞谷,随用随弃,直到最后确定“非墨”,就懒得再改,沿用至今。进而在网上注册ID时,用的也都是“非墨”这个名字。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本名和小名往往是父母或长辈取的,寄托着长者的期望或祝愿;而笔名、网络昵称一般是自己诌的,体现个性和自己的喜好。贾平凹说得最有意思:“名字是自己的,可叫得最多的倒是别人。”最初,曾有一家报社的编辑问过我为什么取“非墨”这样一个名字,我认真作过解释,说了四点理由,他认为很有点意思。后来仍有很多网友通过网络,或朋友当面追问过我这个问题,我觉得重复回答意义不大,往往笑而言他,避而不答。现在回想那四点理由,却有点儿模糊,记不太清楚了。硬要说说,大概是这样:
一、我极其喜欢庄子和惠子的濠梁之辩,“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以及名家的代表人物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这是两个古代哲学命题。且有一个华裔著名诗人叫“非马”的做榜样,觉得特别地有点儿意思。“非墨”大概源于此。
二、“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李白,字太白;“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杨贵妃,字太真。只因太白太真,似乎不食人间烟火,其命运往往多舛。自以为胸无大志的我在生活中,绝对的白做不到,退而求其次,赤橙黄绿青蓝紫和灰色,不黑总还是可以选择的。绝对的真做不到,只有另辟蹊径,不假总还是可以努力的方向。“非墨”暗存此意。
三、我是学理工的,不是玩笔墨的,文字不是我的专业和特长。在一般人眼里,爱玩文字就有点不务正业,搞起来就有点像特工搞“地下工作”,而且有时自己对自己的文字又不能有充分的自信,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难免遮遮掩掩,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所以“非墨”也可解释为“不是搞文字工作的”。
四、因家庭遗传,我长得不黑,这是实话。至于心黑不黑,既不好妄自菲薄,也不好自我吹嘘。黑不黑,自己不好说,说了也没人信。
当然,最初我用的名字不是“非墨”,而是“非黑”,并发表过一首诗。但后来觉得现代诗歌过于天马行空,不着边际,诗人不是我这种人可以胜任和担当的,因为要写出好诗似乎是先得把自己搞得疯疯癫癫才行,风险实在太大,尚还有一点儿自知之明,便知难而退了。所以,顺手在“黑”字下面加了一个“土”字,成了“墨”。“土”以示脚踏实地,踏实做人,诚实生活,扎实写字,诗能写就写,不能写就老老实实写文章。文章能写就写,不能写就读读闲书,以遣有涯之生。
后来,无意中发现“非”和“墨”这两个字很对称,很平稳,汉字中对称的并不多见,因而越看越顺眼,越看越喜欢,情人眼里出西施,敝帚自珍,舍不得丢弃和更换,也就沿用至今了。
在单位,我常坐在办公桌旁,独自发愣,有时也问自己,究竟谭风华是非墨,还是非墨是谭风华?或者我的内心一直就存在着两个自己,或者谭风华、非墨,终究与坐在办公桌前的“我”没有多大关系,那是平行世界另一个“我”,偶尔在这个世界的“投影”。没曾想,如今离《我的名字叫非墨》这篇小文章当时的草就,又是十年,就这么碌碌无为地过去了。有时我也暗自反复追问自己,到底想做什么?究竟有多少个十年可以这样挥霍?我多年尝试写作,虽发表得少,但零零总总,其实数量上早已达到了可以结集出几本书的规模,却一直在犹豫,没有出书。究其缘由,一方面还是自己底气不足,对自己多少还是没有自信,总觉得自己所写的东西,也许更像私人书写、个体写作,或边缘写作、地下写作,自娱和“自愚”的成分多,没有载道的可能和奢望,于世道人心,或他人并无教益。司马迁说的“人生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自己什么也够不上,沾不上边。虽然立言终究是三不朽的“末事”,而司马氏仍然强调,仍然是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司马氏也是曾经幻想立德、立功,干一翻实事,终因命运,不得已才去著书立说。司马氏的这个想法在我的内心,不知道什么原因,便悄悄沉淀成一份沉重的“教条”,担心即便成书,能够印刷出来,白纸黑字,一堆废话,也不过是一堆废纸,没有什么阅读和保存的价值。另一方面大概是机缘原因,个性又偏于懒散、低调,不能跟随社会潮流,做到“高调做事,高调做人”,不会“个体经营”“人生规划”和“折腾”,个人本性上还是不合时宜,不会“来事”和“拼搏”,没有深刻领会张爱玲说的“出名需趁早”这句话的内涵和社会现实功效。
但没出过书,作为与文字比较亲近的人,内心总有一个硬伤,其实现实的逻辑是,书出出来,写得究竟好不好,有没有人读,似乎并不重要。好像能卖出去,有一定影响,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别人介绍也多是,“这人出过书”“这人出过《XXXXXX》等好几本书”,中国人潜意识中,对文字多少心存敬畏,对写书的人保有几分敬重,至于书写得好不好,倒是次要的问题。
所以有朋友,把自己出版的书赠阅于我,我总是心存感激,抽时间认真阅读。但偶尔也开玩笑,或自嘲,套用钱鍾书先生《围城》里的调侃“出国”事宜玩笑话,说出不出书,就像人出疹子,出过疹子的,多少就明白出疹子不过是那么回事。其实这不过是自我安慰,自侃。
中国现代汉语诗歌,追根溯源,大家比较公认的是胡适先生的《尝试集》。《尝试集》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诗集,第一编是胡适留学美国期间创作的,最早的写作时间大概可以追溯到1916年7月,中国第一首白话诗《两只蝴蝶》(原题《朋友》)完成于1916年8月23日。《两只蝴蝶》发表在1917年2月的《新青年》杂志上,距今年2017年,恰好一百年。现在甚至已有人考证胡适的这首白话诗其实是翻译诗。现在大家都公认,中国现代汉语诗起源白话诗,白话诗源于西方翻译体诗歌,喝的是西方的“狼奶”。与此同时,总有人认为,中国现代汉语诗歌是白种女人生下的一个黄皮肤的孩子,表面上用的是汉字,骨血却全是西方的。
诗人艾青在1983年写的《我的创作生涯》中,回忆1933年他出狱回家,“有一次,在赶集的路上,我的父亲说:‘你写的那也是诗吗?——听说你写诗还出了名。’他不以为我写的是诗,他认为诗只能是五个字一句或七个字一句的。但他也知道他已不能干预我写诗了。”那时候,1933年,距白话诗歌开创仅十来年,艾青父亲对诗歌的看法,基本代表老辈子文人,甚或整个社会对白话诗歌的基本认识和看法。艾青父亲对写新诗的艾青的态度是揶揄的,不无嘲讽的,对新诗歌从骨子里并不认可。新诗歌发展一百年后的今天,境况有所改观,但争议仍然很大。
而肇始于“文革”后期的朦胧诗,也很有意思。“朦胧”一词来自章明的批评文章《令人气闷的“朦胧”》,认为一些青年诗人的诗写得晦涩、不顺畅,情绪灰色,让人看不懂,显得“朦胧”。可以看出,“朦胧”最初是带着贬意的,“朦胧”最初也是“先锋”和“地下”的。诗歌界也曾有一个相当广泛的共识,即:没有翻译,就没有新诗;没有灰皮书,也就没有朦胧诗。所谓灰皮书,是指20世纪60、70年代只有高干高知可以阅读的、所谓“供内部参考批判”的西方图书,其中一部分是西方现代派小说和诗歌,早期的朦胧诗人们正是通过各种途径接触到这些作品,得到启蒙和启迪,从此开始他们的现代诗歌探索之路。其实,中国历史上也有相似的情况,在隋唐时期,由于佛经的大量译介,曾经推动中国文化和中国语言的巨大嬗变,这个现象是值得深思,和深入探讨的。
其实,胡适先生的《尝试集》最早的创作,是在1919年“五四”运动暴发之前完成的,只不过在“五四”运动之后才结集出版发行。而实际新文化运动追根溯源,应该肇始于1915年陈独秀创刊的《新青年》。百年风雨,面对现代诗歌日趋“边缘化”“小众化”等现象,如何评价中国现代诗歌发展的成就和历史地位,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一无是处,认为中国现代诗总体是失败的,这以季羡林先生为代表,他在《季羡林生命沉思录》中说“在文学范围内,改文言为白话,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件大事。七十多年以来,中国文化创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据我个人的看法,各种体裁间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小说,包括长篇、中篇和短篇,以及戏剧,在形式上完全西化了。这是福?是祸?我还没见到有专家讨论过。我个人的看法是,现在的长篇小说的形式,很难说较之中国古典长篇小说有什么优越之处。戏剧亦然,不必具论。至于新诗,我则认为是一个失败。”
这个评价,引起广泛争论,再加上近几十年来现代诗“朦胧诗”“下半身写作”“口语诗”“垃圾诗”等等诗歌运动,席卷而来,“梨花诗”“羊羔体”等事件,反复折腾,把不明就理的社会舆论裹挟进去,很多并不读诗的人,人云亦云,跟风炒作。其实很多的“炒作”,又都是策略上的东西,本质上是社会和受众并不认可“新诗”,诗人们幻想或试图通过一种渠道和方式,吸引眼球,吸引阅读,吸引评论,写出的诗歌如果没有发表渠道或可能,没有被阅读和接触的可能,就没法传播和抵达他者的内心。但社会和读者,对这套把戏并不认可,更多的作为娱乐事件和新闻来炒作和“消费”,不读诗歌的仍然不读诗歌,阅读诗歌仍然是那一拨“小众”。而在我看来,诗歌一直就是“小众”的,从来没有“大众”过,即便是唐诗宋词鼎盛时期,在古代读书识字的从来只占中国社会的少数,而其中能写诗词的又只是少数,能写出好诗词流传后世的更是少数中的少数,虽然诗有别才,但诗歌从来就是精英写作,即便是现在的“草根诗人”也同样是某种意义上披着“羊皮”伪装的精英。
诗歌究竟是什么?从《诗经》、楚辞,到汉乐府、唐诗、宋词、元曲,从四言、五言到七言,讲究平仄、对仗、格律和押韵等等,但这些都是诗歌的外在形式,其实王实甫的《西厢记》是诗,汤显祖的《牡丹亭》是诗,曹雪芹的《红楼梦》是诗,杜拉斯的《情人》是诗,汪曾祺的小说和散文也是诗,诗歌本质并不在于分不分行,长或者短,把这些作品的环境、人物、情节等要素剥离干净,真正剩下,水落石出的就是诗歌。这也就是为什么西方诗歌即使翻译过来,没有平仄,没有格律,没有对仗,也不押韵,我们读了,仍然觉得是诗。有很多人之所以仍然只对古诗词备加推崇,一方面,流传、保留下来并进入文学史的古诗词,多是古人写的精品,是被反复甄别、筛选出来的极品,而不像现在海量的现代诗歌,良莠不齐,鱼龙混杂,需要有一双发现的眼睛,需要等待时间的淘洗。同时现代诗歌好与坏,似乎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得到普遍认可的标准。而好诗的尺度却又像“道”,存在于每一个喜欢诗歌、阅读诗歌人的内心。其次是中国现代汉语诗歌,从其诞生之日起,更注重“横的移植而非纵的继承”,注重西方诗歌经验,忽视甚至拒绝中国传统,但对于中国读者,即使是著名翻译家编译的诸如波德莱尔、艾略特、特朗斯特罗姆、辛波斯卡等人的诗歌,都写得很好,诗歌地位也很高,但中国一般的普通大众并不喜欢,甚至读不下去,而仅仅把原因推为“诗不可译”等是说不通的,推到等待和培养读者的阅读兴趣和能力也是有问题的。三是古汉语与现代汉语表面上都是同样的方块字组成,虽然是有着血缘关系的“母子”,但实质上是有着很大差异的两种语言,古汉语是以单字为主体的一种书写语言,而现代汉语是以词汇为主体的另一种可以书写、记录的口头语言,虽然两者之间有着内在传承和紧密联系,有一根若隐若现的脐带,但是其实质上已发生很多根本性的变异。词汇有两字的、三字的,或多字的,当新汉语以词汇为主体时,传统诗美学中的“平仄、对仗、格律”等要素突然“失效”。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古诗词,一旦翻译成现代汉语,很奇怪,陡然变得面目可憎起来,味同嚼蜡,很多人也因此推说同样是因为“诗不可译”的缘故。诗歌不是不可以译,是因为转化成现代汉语时,就像很多外语诗歌翻译成汉语时,直译,硬译,译得并不好,失去诗歌原有的节奏、音韵、语气和味道。
也有很多现代诗歌界的人士纷纷对季羡林先生的观点进行批驳,新诗的成与败、得与失,反正是见仁见智,并不是我这个“门外汉”能够说得清楚的。《屐红高跟鞋的雨》的第三次出版,只是碰巧在这个时候,若实在没有什么可读性,就权当在新诗百年之际,凑个热闹。当然,如果真的是这样一个结果,也是我当初唯一所担心的事情。不容质疑的是,由于网络、博客、微博,特别是微信的兴起,诗歌的写作、阅读、发布、传播及其生态、渠道的改变,一个诗歌大时代即将来临。问题是面对这样一个大时代,诗人和读者都做好准备了吗?
《屐红高跟鞋的雨》是我的第一本诗集,第一本书,是我生下的第一个孩子,对于我来说,总是心怀感恩的。所以,在此,因诗集的第三次印刷出版,要特别感谢冯志杰先生、戴荣里先生,多年以后我定然还会滋滋回忆我们三人在北京西直门那家小餐馆第一次吃饭的情景,首次谈及出书事宜的场景。同时,我还要感谢李德忠先生、苏亮昆先生、邵胜利先生、陈金先生、江心先生、戴骥先生等老师、朋友多年来的鼓励、鞭策和帮助,终于把我的“疹子”催逼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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