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咏王十朋(仄起-平水韵)
文/叶春明(洞头)
南宋状元王御史,
高宗皇帝擢名(1)。
拦诗财主遭奚臣落,
创办书堂授典真(2)。
整顿朝廷呈疏略(3),
救灾民众断梁津(4)。
经纶满腹才难尽,
两袖清风示后人。
注释:
〔说明〕
2021年10月10日,行走乐清四都梅溪村,参观王十朋纪念馆、故居遗址、梅溪草堂、梅溪荷慱园而创作。
〔注释〕
1、3,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被宋高宗亲擢为进士第一(状元)。官秘书郎。曾数次建议整顿朝政,起用抗金将领。孝宗立,累官侍御史,力陈抗金恢复之计。历知饶、夔、湖、泉诸州,救灾除弊,有治绩,时人绘像而祠之。疏略:远大的谋略。出处:《汉书·朱博传》:“官属咸服博之疏略,材过人也。”
2,王十朋三十三岁时,在家乡创办梅溪书院授徒,次年入太学。据考证,王十朋创办的‘梅溪书馆’是温州地区最早书院,东瓯书院的缘名来源它。
4,乾道五年(1169年)冬,王十朋卸任。他离开泉州时,男女老幼涕泣遮道苦苦挽留,还仿效饶州百姓挽留王十朋的做法,把他必经的桥梁拆断(后来当地百姓重新修复,用王十朋之号“梅溪”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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