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美国诗人、民谣歌手鲍勃·迪伦对当今世界的文学性贡献和影响力,远大于许多诺奖得主,我们注意过他的文本和价值了吗? 不能因为鲍勃·迪伦获得201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不知他的中国文艺人,就一窝蜂地鲍勃·迪伦了,连不管天高地厚的80、90后也跟着在微信中鲍勃·迪伦了。这些情状,不过是文化娱乐消费而已。
鲍勃·迪伦成名于1960年代,30多年来我对他的音乐和文学的感受是,他把浪漫抒情的民间音乐与发泄抵抗的摇滚乐、滚石乐和黑人布鲁斯音乐相交集,把纯真无邪的民间文学(歌谣)与逆反、颓唐的都市精神相交集,是中国摇滚诗人崔健(沙克1988年语)的老前辈,值得中国所谓文艺界(文学界和艺术界)跨界学习的灵魂式大师。如果极少数先锋音乐的发烧友知道鲍勃·迪伦,那不奇怪,如果万分之一不到的中国诗人知道鲍勃·迪伦也不奇怪,因为知道鲍勃·迪伦不是中国的情调歌王王洛宾,而是影响西方艺术生活的绕不开的大圣,如果鲍勃·迪伦今天获得201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了,百分之百的中国诗人和百分之十的文学研究者、文艺爱好者都说自己早就消费鲍勃·迪伦,那就奇怪了。30多年来,中国文学界、文化界很少宣传介绍鲍勃·迪伦,他是中国追风读者的视野中的绝对冷门。
当白俄罗斯女记者兼散文作家斯韦特兰娜·阿列克西耶维奇获得 2015年诺贝尔文学奖时,我感到羞愧、无耻,因为我自以为是作家诗人和记者,却不知道这样一位了不起的同行,所以我一言不发,找来她的非虚构作品好好学习,不追发一字感言。对鲍勃·迪伦则不同,我喜爱他30多年了,从瞭望世界的窄窄的缝隙中,感受他的吉他、口琴声和温情俏皮的歌声、真切现实的歌词。1992年我写的组诗《手掌中的心脏》就以鲍勃·迪伦的民谣歌词“让我死在自己的脚步声里,然后埋进地底”做题记,那是刻骨入髓的行为。
沙克,中国作协会员,诗人,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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