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新宇诗歌赏析

作者: 2020年12月01日10:19 浏览:1165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回故乡
冯新宇(河南)
 
脱下城市的霓虹,披上村庄的灯火
乡音一寸一寸浓过夜色
锄头的刃已在村口磨亮嗓子
唤我的乳名
 
老屋的蛛网缠绕着亲切的故事
岁月静止在一把太师椅上
 
奶奶留下的那亩薄田
像古老的印章
刻着祖辈守望的诗句
 
捣衣女在河边
用木棒捶亮村里的月色
浆洗心中
那块向往的蔚蓝

远方读诗:
扣题是很多诗歌初写者很难把持住的。为了表现自己的词彩、学识、思想、与众不同,他们往往忘记了题目与内容的契合、呼应,分居式的题目和内容、形式和思想,是对诗歌的恶意中伤,甚至是谋杀。
冯新宇很注重内外兼修,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回故乡》就是明证。这首诗共四节,形式上环环相扣,每一节各写回故乡的一个层面,循序渐进,每一个环节又能写出诗意来,整首诗情意丰满,诗意盎然,凝重内敛,很有味道。
第一节第一句,一个“脱下”,一个“披上”,将紧扣题中“回”字,还写出了城乡的差异性。“乡音一寸一寸浓过夜色”,与“脱下”“披上”这个衣着、环境上的转换相匹配,写的是乡音渐渐被唤醒、纠正的过程,很细腻,满含情意。“锄头的刃已在村口磨亮嗓子/唤我的乳名”写亲人闻讯久等,亲人间的情感,表达得淳朴、细腻,把农家人热爱劳动的本真品质,写得极为细致。
第二节写回到家,一眼看到院内的老物件——太师椅。蛛网一句,虽则与第一节的勤劳似乎冲突了,勤劳之家不该有“蛛网缠绕”,其实这是没有农村生活真实体会的人的想法。蛛网谐音“猪旺”,是一种民俗,在农村是不能随意清理掉的。在此,它还是以“网”这一形象,勾起回忆网住情意的媒介。“静止”一词,则暗示了先人的辞世。
第三节紧承上节,“留下”一词揭开了奶奶离世的谜底,让空空的太师椅有了睹物思人的情感烙印。“薄田”与“印章”“诗句”之间,镌刻的是中国人千百年来“耕读传家”等美德、家风,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光耀门楣的美好冀望。
前三节,都是小环境的描绘。第四节捣衣女的出现,则将小家庭与整个村庄联系在了一起,因为故乡并不只是乡下的老家,还有老家的其他家庭和村里人为载体的人事物。巧妙的是诗人选取的场景,与第三节的“诗句”,和“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的诗景联系在了一起。在、更重要的是,捶亮月色这一举动,将诗人回故乡睹物思人的郁结打开了,写出了回乡的欣喜,写出了农村尚未崩盘的诗意。这,又与开头的“脱下”形成了呼应。很严谨,很严密。

冬至
冯新宇
 
我以一小朵雪花的模样儿,飘忽漫过冬的峰颠
荒野起伏的轮廓在我笔尖
逐渐被一场雪省略
伏在窗口
炊烟和萧声被寒风吹来
又吹去
似有玄机隐于雪塚
 
这一夜
风没能隐藏,乌鸦黑亮的眼睛
它瞳开一道山门
等着路人进出
填充一本书的空白
 
这一夜
西伯利亚的风嘴,一直对着中国人的碗口吹
一粒粒的疼痛和欢喜
掉进滚烫的炉火
 
这一夜过去
黑短一寸,白就多一分
人心离春天越来越近

远方读诗:
中国有悠久的农业文明,24节气伴随了农业文明、农耕文化太久太久的岁月。而今,城市化越来越快,人们的生活中,很多传统都已经淡化、异化了。
冯新宇的这首《冬至》最美之处在于,它把握住了冬至的特征:冬至之夜,黑夜最长白昼最短,而冬至节之后,黑夜与白昼则此消彼长。在这一特征基础上,诗人说:“人心离春天越来越近”,节令与心境完美结合在了一起。她的诗,勾起了人们对农业文明、农耕文化的一种回忆,从教科书式的自然现象,搭建起了时间与心灵的呼应。
这首诗的结构,也是很考究的。我在写作冬季系列诗歌《寒冬帖·冬至》的时候,也曾使用过这样的结构,逐节递减的层次,与慢慢短去的时间呼应;而四节又与四季相对应,寓意四时有序。
从内容上来看,诗歌每一节所写内容各有侧重,许多字句值得品味。比如第一节,“我”化作雪花漫过冬的峰巅,诗味澎湃而清新,大气中藏着秀奇。再如第二节,“风没能隐藏,乌鸦黑亮的眼睛”一句很写实,但颇具哲理,黑白的对比,动静的对比,雪的亮与眼的亮也形成对比,安排得非常好。第三节结合季候特征,写人们的生活,“一粒粒的疼痛和欢喜/掉进滚烫的炉火”,寒流来袭、突然的降温等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困扰、欣喜,诗人写得很有诗韵,而这些诗韵,在人们生起炉火等很有烟火味的场景里,更显得韵味无穷。第四节承续着第三节的“寒意”,引领人们走向新春,颇有雪莱那般的浪漫、乐观,仿佛让人看到了美好的春天的一角。
诗歌的结构、内容、寓意,结合得非常完美,值得品味。

靠着一棵树
冯新宇

夜雨敲打叶子的声音
把我引向时光深处的廊下

我看到各种各样的人
怀抱着美,或坦露着丑
还有一脸无辜的人
横一刀,竖一刀,刻着另一个人的名字 

因为失血的症状
我必须靠着一棵树
这棵树站在黑暗里沉默

像我,捂住心事
静静地专注这场雨,汇成无数条河流,藏进这棵树的身体

这些河流发出的声音
在四野八荒里,让我找到
那些含铁的食物

远方读诗:
很欣赏冯新宇的这首诗,它有一种穿透事物表象,直指人心的力量。
诗从一件小事开始。第一节给读者营造的是一个夜雨突来的情景。因为一场突然来临的雨,诗人的思绪折返时光,寻找那些被时光潜藏的故事。随之,她记忆深处的各色人等出现在笔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树,每个人都在树上,刻着另一个人的名字。在树上刻名字这样普遍的、不被人们注意的小事,到了诗人的笔下,就有了更深刻的意义。
诗歌的第三节,诗人没有执着于别人为什么刻写,谁在刻写谁。因为这些,是没有必要说出来的,说来说去,难逃爱恨二事。不是重要的,谁吃饱撑着没事干,和一棵树过不去,胡乱刻上“到此一游”了事?诗人以“失血”写自己,其实在诗人看来,自己就是那些被“横一刀,竖一刀”深刻,遍体鳞伤的树木中的一棵。她把自己,写成了被爱恨纠缠的万千人中的一个,孤独、无助的样子,浮现在读者眼前。“我必须靠着一棵树/这棵树站在黑暗里沉默”,确当地写出了这一处境。
第三节,诗人将痛苦进一步放大。因为失血过多,那些雨水,就成了救命之雨,补充到身体里去。但诗人却用了“藏”这样的字眼,那些雨水,似乎是从天宇逃离出来的精灵,受了伤害的精灵,急于寻找一个藏身之处。如此一来,失血者得到的“血”,反而使自己更加不堪夜来风疾,更加不堪重负。这样的写法,细腻已极,伤感已极。“静静地专注这场雨,汇成无数条河流,藏进这棵树的身体”一句23字,在全诗中,是最长的,给人以极强的压迫感,诗人内心的压抑、愤懑、痛苦,也从句型上得到了体现。
然而,诗人却以一种倔强之姿,在最后一节兀立而出。“这些河流发出的声音/在四野八荒里,让我找到/那些含铁的食物”,这是诗人的自我救助,在困苦中、逆境中,在自己心灵的牢狱中,找到支柱,找到出口。这样的诗句,给人以坚定、强韧,使人不屈、傲立。冯新宇的诗,总有这么一种绝地回生的柔韧,给人以振奋和惊喜。
歌手、诗人赵雷在《阿刁》里这样写道:“阿刁  爱情是粒悲伤的种子/你是一棵树/你永远都不会枯”。冯新宇诗中的“我”,也是这样一棵不会被击倒的树。《靠着一棵树》,靠的其实是自己。

我手上的词语太少
冯新宇
 
我总是在黑夜
背靠一条河流,惊慌失措
茫然的手伸进黑暗
伸向自己,拥抱或拒绝
掀起一场欲雪的风
 
有些事物
生于虚妄止于噩梦
最终,跟着一棵草去认领墓碑
 
我手上的词语太少
裹不住那些黑暗里的火
只能低头
用文字的流水去熄灭

远方读诗: 
诗人、诗歌,需要时常光顾人心深处的黑暗,以诗歌的火燃烧黑暗,让我们有光明的躯体和灵魂。冯新宇的诗歌《我手上的词语太少》给了我很大震撼。
只有执着于文字的人,才能写好一首诗,把才情和心灵都托付给文字,举起文字之火燃烧那些困兽的藩篱和镣铐。
这首诗很短,仅3节12行,但充满了力量和热情。第一节,诗人以己及人,写出了人在困厄、逆境中的状态,“惊慌失措”、“茫然”,乱了方寸,“拥抱或拒绝”都无以适从不可抉择。
第二节诗苍凉悲绝,“有些事物/生于虚妄止于噩梦/最终,跟着一棵草去认领墓碑”。世间万象皆是空相和虚妄,那是高僧们才能参悟的境界,也只有他们才能看淡一切目空一切。然而生为凡人,我们都被世事羁绊,很少有人能够跳脱,也很少有人能够洒脱。这一节的头两句,很有哲理,颇有禅意。“跟着一棵草去认领墓碑”虽然写的是人类最终的归宿(虽然形式不同,结局却极其相似),但透着莫大的悲凉。这一节,把第一节中人处于下势的悲怆凄苦写到了极致。
然而第三节却是大逆转大反弹,给人一种人生如二次函数的感觉,顶点越深,弹性越强,图像也就越觉开阔。“我手上的词语太少/裹不住那些黑暗里的火”,我们生命中所遭遇的一切,要用词语来形容出来,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两句诗颇隐喻却并不晦涩,很有“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力不从心和难以言说。但诗人的心足够强大,“只能低头/用文字的流水去熄灭”,文字之于词语,显然要多得多,也更根本得多,毕竟一切词语都是在字根上生成的。汉语语境中的词与字,是一种流和源、枝与根的关系,诗歌的最后一句力量非常强劲、浩大,它是以原生的、根本的力量,去面对一切如幻象般不可捉摸的困扰。以实击虚,以源诛流,其始或弱,其终必胜。
这首诗充满了力量,一种从心底爆发的原始的必胜之力。这是每个人都需要自我激发的伟大的心力,它无往不利。

伏牛山下
冯新宇

窗外的伏牛山下到处是奇石
它们的截面是古树的年轮
充满了久远的苍凉
旷野里,有火烧博望的气味
原始的轰鸣
被一场场大雪覆盖过去
藏于历史的脉痕深处
凝望这座山
坐在它的草木之中,
仿佛走进它内心
 
远方读诗:
冯新宇的诗歌常常会令我眼前一亮,许多诗作我会阅读再三。我是一个不擅长否定的人,总会耐心读完每一首/组(帖)拿起来(鼠标点开)的诗。而高明的诗评家总会毫不犹豫地撇下那些草根诗人,甚至一看标题就不再往下看了(名家必须除外)。诗歌作为诗写者的精神产物,读诗,就不再是看文字或者凭关系阅读,为名利而阅读;那样的阅读,唯名是举的阅读是亚健康的阅读。养生大师式的阅读,是不全面的。何况,阅读的目的是为了发现,甚至是为了挑刺。沉醉在名家诗歌里的阅读和评论,在大众看来往往有奉承、跪舔之嫌。当然也有不少名家、大师,普通读者对其作品的解读(假如能传到他手上),他们往往会觉得“你不配”,不配阅读、不配置喙。这样的诗帝,大有人在。我阅读冯新宇的诗歌,时间不算长,半年吧。这是一种建立在精神相通基础上的无功利阅读。所以对于她诗中(我所认为)的优缺点,我从来都直言不讳。
读她的一组诗,读到《伏牛山下》时,目光停住了,情思也打开了。这首诗我很喜欢,她很有发现力。比如第一二行,“窗外的伏牛山下到处是奇石/它们的截面是古树的年轮”,这只是对奇石的一个客观呈现,把一种切实的存在说与读者知。但她是有发现力的,奇石,奇在形,而冯新宇从撇开外形发现了别人容易忽视的“心”,截面的图案是古树的年轮,诗人奇妙地将年轮与历史交接在了一起,引出了火烧博望坡的历史事件。这个开口(切入点)非常小,深得杜牧“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神韵。因为这个截面图,诗人看现在的旷野,有如回到古战场,精神上的震撼不言而喻。而“原始的轰鸣/被一场场大雪覆盖过去”,则有“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那般尘埃落定的淡定,淡定而又神伤。末三句,诗人坐于草木中,“仿佛走进它内心”,与伏牛山形神合一,这是一种领悟。诗人作为平凡人,与历史上留下了姓名事迹的人们,先后登临此山,又都将离去,甚至同归于草木尘土,这是一种超然的情怀,淡然的心态。读了数遍,很是喜欢,很是欣赏。
不过,这首诗我觉得还太冗复了一些。比如第三句和第七句,去掉,换为空行(倒数第二句的逗号也没有必要保留)。这样,小诗就被分为三小节,而原意并未消损,似乎更有韵味,更空灵悠远。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奇妙地将年轮与历史交接在了一起,引出了火烧博望坡的历史事件。这个开口(切入点)非常小,深得杜牧“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神韵。因为这个截面图,诗人看现在的旷野,有如回到古战场,精神上的震撼不言而喻。而“原始的轰鸣/被一场场大雪覆盖过去”,则有“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那般尘埃落定的淡定,淡定而又神伤。末三句,诗人坐于草木中,“仿佛走进它内心”,与伏牛山形神合一,这是一种领悟。诗人作为平凡人,与历史上留下了姓名事迹的人们,先后登临此山,又都将离去,甚至同归于草木尘土,这是一种超然的情怀,淡然的心态。读了数遍,很是喜欢,很是欣赏。
不过,这首诗我觉得还太冗复了一些。比如第三句和第七句,去掉,换为空行(倒数第二句的逗号也没有必要保留)。这样,小诗就被分为三小节,而原意并未消损,似乎更有韵味,更空灵悠远。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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