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路人:柳宗宣与弗洛斯特
以前所述,柳宗宣读得最多,受其影响最大的是美国诗人,但其中有一位美国诗人与柳宗宣最具有精神的关联,这位诗人就是弗洛斯特。其他美国诗人对柳宗宣的影响不位于最深的层面,弗洛斯特在生活方式,在诗歌精神探索、诗歌主题等方面深受柳宗宣认同,可以说,柳宗宣在某种程度上是在以自己的方式重新走弗洛斯特曾经走过的道路,尽管留下的轨迹有很大不同。
在个人生活道路的选择方面,柳宗宣受到了弗洛斯特很大的影响,尽管个人生活道路的选择往往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作为一个个体在生活道路的选择方面有时是不由自主的,但有时走到十字路口要作决定时,意志自由就显示出来了。柳宗宣的人生道路就有几个决定命运的十字路口,弗洛斯特作为一个理想的形象对柳宗宣的道路选择有意与无意之间产生了影响。这种影响在柳宗宣的《我的美国诗歌地理》⑸中可以看到,他这样写道:
布罗茨基在解读弗洛斯特时,曾说弗洛斯特的诗大都是对话,都是交谈,有时的独白,是一个人与自己争吵,诗里面与之对话的人仅仅是一个替身。弗洛斯特诗中的对话因素使其作品的结构呈现出多重建构和复杂音域。
的确,早年柳宗宣读弗洛斯特的诗,是浅层次的,喜欢他的诗中的牧场,他的果园,菜地和土拔鼠以及提水和刈菜的事儿。柳宗宣的童年和少年在农场或乡村里度过,阅读弗洛斯特就是一种亲密的交往。他们有着对乡村事物的精通,他们的视野都有树木和绿色。从弗洛斯特柳宗宣学到了取之不尽的智慧与技艺。起初在他的诗中触摸到那欲言又止的东西(如《雪夜林边停留》),理解到诗的结构恍惚的多重性,诗的结构在运动中展开,给读者带来顿悟,且明白结构的诞生是诗创作的关键时刻,只有词和意还不能保证一首诗诞生,当你对一首诗的整体结构有了把握你才动笔。随着对弗洛斯特阅读的细化,借助不同的译本,尤其是一些诗人对他文本的解读,柳宗宣这时获得的阅读经验不再是欣愉,而是从他的诗中读到遗憾,死亡和诗人恐怖的自画像。有评论家说弗洛斯特是一个令人恐怖的诗人,柳宗宣开始理解,这是因为他诗歌世界揭示出客观世界和人类心灵的真相,他的诗《家葬》里有着让人抵达生命和男女情感真相的描述。
柳宗宣喜欢如弗洛斯特重读一些书,理解后者所说的,每个人出生就表明他自己独有的东西,诗人首要任务是否认前辈,那些以前就有的修辞学;意象是找寻不到的,它们是被发现的;不存在诗人的风格,一旦你获得了风格,文学就取代了诗歌。
在他的文章中,他提及帕斯寻访诗人罗伯特·弗洛斯特的事。弗洛斯特居住在农场山上的小屋,那里有桦树、矮树丛,山顶有一间木制的小棚屋,窗子没有挂窗帘。老人坐在一张安乐椅上,一条毛茸茸的狗在他身旁停息。他蓝色的眼睛带着一丝讥讽。哲学家的脑袋和农夫的双手。他说他离开世界到这里居住,并不是与之脱离关系,而是更好的观察它。他说,个人生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被轻视过,在乡村要耐得信寂寞。柳宗宣从弗洛斯特的观察中获得了他的印证:确实如诗人所言,乡村那里有国家的根,万物从这里生长。那儿是沉浸于未知的愿望和独处一人的愿望开始的地方,如果我们要保存自己的东西我们应该返回那里。
十几年前,柳宗宣学着他,为了诗歌写作,离开了潜江小城,到了北京,就像弗洛斯特一样辞去教职,到英国住过一些年,现在他无意中和他一样,离开北方,回到南方,将生活在自己生命出发的地方,荆楚之地,寻找自己的来处,并反思其南北经历,他走访公安三袁的故里,在黄柏山无念禅师的道场修习,省思南北经历,在他早年生活工作多年的地方,挖掘自己的经历和经验,写作出他一系列诗歌作品,现在他在山地购地置房,尝试山居生活,真有点让人觉得是步弗洛斯特的后尘,虽然他对生活方式的找寻是他个人的选择,但总让笔者觉得他前行的道路上有一个人的身影在前面,这真是让人觉得有意思的事情。
确实,笔者观察到弗洛斯特有意与无意之间影响了柳宗宣生活道路的选择,和他的写作,或者说他从弗洛斯特的生活和作品之间获得了天然的感应,甚至可以说,后者成了柳宗宣无意识的一部分,或隐或现地作用于他的生活与创作的寻找,弗洛斯特对柳宗宣具有这样重要的意义,我们从柳宗宣的生活轨迹和作品本身找到很好的解释,这就是他们在诗歌生成的方式和精神的追求上有一致的价值取向。
柳宗宣早期有一首《紫云英》的诗,是这样写田园的:
好看的紫云英铺满平原
每到春天,我们将这田地
生长出来的紫云英
让它们去肥沃田地
——自己给予自己
可爱的紫云英消失身影
“自己给予自己”。是诗人从早年乡村生活中提出来的,弗洛斯特说“他是一个提喻主义者”,就是说他擅长于从日常生活中现场中提取隐喻,柳宗宣也有这样的爱好,可能是他早期从对弗洛斯特的阅读中获得的技艺和感应,掌握到这种提喻技艺;我们来看弗洛斯特的诗句:
一条流自那座房子的溪水
冷冽如靠近泉源的泉水,
太高洁、太本源而不至汹涌。
从这些诗句,我们会发现他们对诗的生成方式的某种相似性,他们描述自然情景物事,但那被描述的事物每一处似乎都越出了自然世界之外,结果是创造出一种非常深刻的意味;在他们面对现实事物前透出他们有自己的“顿悟”或哲思,瞬间的感应;表现打通他们的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的能力。
在他们的诗歌世界里有这样几个特点:二者都将乡村作为诗歌精神的家园,乡村田园成为逃离现代物欲横流的世俗世界的避难所,在这种意义上,二人都是各自诗歌界的保守主义者,诗歌主题、表现形式比较现实主义、比较传统;二人不仅仅是保守主义者,他们的另一方面是极端的现代主义者,孤独、虚无、绝望、勇敢、反叛等情感充斥在他们的诗歌之中;这样形成了他们诗歌的一个基本特征:在理想的乡村田园意象与虚无主义的时代潮流之间产生了持久的张力,后者促使了前者不断进入更深邃、更开阔的世界,由此获得精神的救赎,但时代的大潮提供的生活语境是虚无主义的,这样诗歌的救赎只能是极端个体性的,个体与时代成了一种根本的对立,这样使个体的精神救赎时刻往往只是短暂的瞬间,于是,二者的诗歌精神的探索之路是一个没有最终归宿之地的漫漫长途,留下了不安的现代性的总体特色。尽管二者的诗歌有很大的相似性,但由于各自生活的语境不同,对相似道路的认识与体验是很不相同的,这反映在他们各自的诗歌创作之中。在具体比较柳宗宣与弗洛斯特诗歌精神的异同之前,先来对弗洛斯特的生活与诗歌精神做一番简要的介绍。
弗洛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出生于美国旧金山,父亲是英格兰移民后裔,母亲是苏格兰移民后裔。弗洛斯特虽然后来作为一个乡村诗人的形象传世。弗洛斯特从事过教师、制鞋匠、杂志编辑等职业。1895年,弗洛斯特的祖父于去世之前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德里为他购置了一个农场,弗洛斯特在农场中工作了9年,他早期的很多诗歌就是在这9年创作的。1906年弗洛斯特到新罕布什尔州的平克顿学院任教, 1912年,弗洛斯特一家到了英国,旅居于临近伦敦的一个小镇比肯斯菲尔德。1913年,他出版了第一部诗集《一个孩子的心愿》,1914年出版了《波士顿以北》,这些诗使他成了名,他与庞德建立了友谊,庞德为他写了最早的诗评。在英国,弗洛斯特与英国诗人与古典学者格雷福斯(Robert Graves,1895-1985)、诗人布鲁克(Rupert Brooke,1887-1915)及诗人、批评家、小说家托马斯(Edward Thomas,1878-1917)交往,并受到他们的影响。1915年,弗洛斯特一家回到美国的新罕布什尔州,在法兰克尼亚购置了一个农场,开始了他的写作、教书与讲演的生活,这时他倡导诗歌要注重“感觉之声音”(sound of sense),这成为了他诗歌创作的一个口号。这里的农房成为了弗洛斯特的夏日之家,直到1938年;现在这里成了弗洛斯特纪念馆,是诗人聚会、讲演的地点。1920年代,弗洛斯特已经成为美国最杰出的诗人之一。弗洛斯特一生出版的代表性诗作多达15部,另外有10多部诗选集出版。他的诗歌创作成就获得了多元的评价,成为了世界文学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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