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悯农》有感

作者: 2018年11月15日18:59 浏览:118 收藏 觉得不错,我要 赞赏
读《悯农》有感:
愿我一生不发迹,怕成李绅贪枉法。
天性岂能随境改,祸及子孙万民伐。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这两首《悯农诗》均出自同一个人——唐朝中期时的宰相李绅。初读这两首诗的人,都会认为作者李绅是一名悲天悯人、拥有高尚人格的文人雅士,这种人理应流芳百世,为后人所称颂。然而,李绅的名声似乎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好,甚至在离世之后,对他的痛骂指责之声仍不绝于耳,其中更是参杂着子孙后代的埋怨之声。
李绅其曾祖李敬玄曾任大唐中书令,位极人臣。不过到了李绅这一代,已经是家道中落。李绅不到六岁的时候,父亲便去世了,在若大家族中幼年失怙,与母亲相依为命,孤儿寡母生活处境颇为落魄。所以早期时的李绅,是发自内心同情劳苦大众的,因为自己曾经的生活比他们也强不了多少,从小就见识世态炎凉,熟知稼穑之苦的李绅为民哀叹,成为“悯农”诗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李绅考中进士之后,离京至金陵,入节度使李锜幕府效力。然而得知李锜有心谋叛后心生去意,结果被李锜投入大牢,险遭迫害而死,直到李锜被处死之后才重获自由。
当时的李绅正处于个人文采斐然的黄金时期,中举之前的他赴京应试之前曾寓居在元稹家,期间曾为元稹《莺莺传》命题,作《莺莺歌》,相得益彰,流传后世。后来,更是与元稹、白居易共倡新乐府诗体(史称新乐府运动),作有《乐府新题》20首。
公元819年,再入仕途的李绅在好友元稹的引荐下投靠李德裕,并很快得到李德裕的赏识,仕途平步青云,与元稹、李德裕并称“三俊”,可谓春风得意,风头一时无两,气焰在无形中滋长开来。不料,李德裕在牛李党争之中逐渐处于劣势,李党风光不再,这一派的官员纷纷被贬离政治中心,李绅被放逐到今广东肇庆任司马一职。在此期间,李绅写了不少描绘路途艰险、发泄心中怨气的诗文。
李绅本以为自己的人生将在沉沦中苟延残喘下去,不料幸运女神再一次向他施以援手,李德裕瞅准机会回归权力中心,并很快官拜相位,李绅这个老部下得以重被启用。52岁的李绅,已不再是曾经刚直不阿的热血青年,人生的大起大落使仇恨蒙蔽了他的双眼,权力与财富是他新的追逐目标,物质上的满足才能带给他心灵上的慰藉。据野史记载,李绅发迹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他特别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耗费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与他同一时代的众多文人皆对此嗤之以鼻。
有迹可考的:其一,与“诗豪”刘禹锡有关。《本事诗》中记载李绅曾经邀请刘禹锡“至第中,厚设饮馔。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刘于席上赋诗曰:‘鬟髯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李因以妓赠之。”简单来说,就是李绅邀请刘禹锡来府中参加宴会,刘禹锡见到李绅的奢靡荒淫之后写诗讽刺他,结果李绅读了诗之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对这首诗赞不绝口,还当场赠送给刘禹锡一名舞伎。其二,“吴湘案”。这是李绅晚年经手的一个案件,此时他已经74岁高龄,任淮南节度使。当时地方官员吴湘被人举报强娶民女,贪赃枉法。李绅接案后,直接判以吴湘死刑。吴家人为救其命,上报朝廷,经过调查发现,贪赃属实,强娶民女一事却是无中生有。吴湘罪不至死。但李绅一意孤行,执意将吴湘送上了断头台。那么李绅为何如此固执,不杀吴湘誓不罢休?那就又要扯回到“牛李党争”上来,吴湘的叔父吴武陵与李德裕的父亲李吉甫结下恩怨,吴李两家可谓世仇,如此看来,李绅枉杀吴湘的动机便找到了。待到“吴湘案”得以平反时,已是两年之后,而李绅早在处死吴湘的同一年便去世了。但朝廷并未放弃对李绅的追究,对其施以“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处罚。李绅一时的任意妄为,竟祸及子孙后代,引得家族后辈连同外人一起高声痛骂李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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