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皓的诗摇曳多姿,颇似多种艺术的意味集于一身。要将李皓的诗描述成某一种单一风格,亦或是以小葱拌豆腐式的方式予以审美判断、价值估衡,不单是一桩难事,也是一件憾事。大众感受的庸常世界,卷入了太多的世俗观念附带的渣滓。李皓乐于吹去事物表面的灰尘,再现事物的光芒,他的诗歌因之富有惊艳新奇的力量。阿瑟·瓦莱在论《道德经》一书中写道:“造车的人、木匠、屠夫、弓箭手和游泳者,其熟练的技巧并不是来自于有关的事实的积累,也不是靠拼命地使用自己的肌肉和外部器官,而是对隐藏于各种表面的差异和多样性中的那种最根本的一致的利用,通过这种利用,就使存在于自身中的最根本的要素同他使用的工具的最根本的要素达到一致。”纵观李皓的创作履痕,其诗歌写作更像是一种思维练习,活色生香的诗意牵动着诗艺不断精进。他坚持陈言务去,追新求奇,从平凡的日常搜求着新鲜的感觉,在常人思维之外谋求新的诗意。
意象本身就是陈述。李皓摒弃了纯粹的形式法则,其诗作的意象较少静态的、稳定的,而多以游荡的、冷冽的为主。他频繁驱策意象超常规搭配,让性质、色彩不同的意象强制组合在一起,生成为一种新奇多趣的陌生化效果。李皓的诗歌意象组合方式变易奇谲,不可一言名状,如蒙太奇变幻多端。他让褒词贬用(贬词褒用)、生熟互渗,大和小扭结,重和轻衔接,明亮与晦暗联袂,简单与丰富共存。这些搭配看似不合理,第一次读觉得有悖常规常理,细思则如嚼橄榄,稍作停顿而满口奇香。
李皓对意象的择取看似随意,实际上较为挑剔地从词语库中百般艰辛予以萃取。幡动,心动,诗也随之动起来,李皓注重用心灵开启词语的意义。柳宗元言:“夫美不自美,因人而彰。兰亭也,不遭右军,则清湍修竹,芜没于空山矣。”李皓谙熟文艺美学,诗意的诱导,全由主观化感觉触动,在直觉的基础上达成艺术表现力。李皓善于在日常生活中观察实在之物,总是乐于裸现变换无限的主观世界,抖出驳杂、深邃、丰富的人类精神内涵。他要使得意象具备陈述的意义,首要的是在意象的逻辑转换上劳神费心,通过意象的交叠、跳跃以及意象的和声与和弦,所有的一切努力均是为了让诗歌增添更多的心灵自由度。欲放飞心灵,李皓调动了本我、自我、超我, 以自己特有的妙觉与灵态,感知并表达生命历史的自然过程。心灵在诗歌中找到了自由舒适的寓所,通过诗歌,心灵的流水找到了自由流淌的河床。
“每一树杏花都是飘香的路标/指向正在返青的大草原/指向早已发紫的苜蓿地/而一朵杏花里的尘世/那么令人荡气回肠(《五月,到敖汉旗看杏花》)”。这节诗行源自“本我”,富含享乐之姿,颇似兴致勃勃的孩童不顾美色而自耽小心思当中,这绝对属于率性选择而非与认知有关;这些诗作书写了诗人李皓置身自然的第一感觉,由原始冲动迸发的诗意带着不加修饰的情状。“一个人的旅途/无关悲欢离合/但是一场春雨的不期而至/虽无伤大雅/却使我盲目而笼统的人生/变得格外扑朔迷离(《夜宿京华翌日晨遇第一场春雨》)”。这是从自我出发的诗意,李皓直迎自然却少做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感叹,他甚至故意忽略山水之美,而多以理性观照转向探寻人性。类似很多诗歌涌现出来的“自我”,是李皓诗歌表达的常态;不过,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此刻的“自我”依然强烈靠向“本我”。这好比马提供牵引能量,而骑手有决定目标的权利,并引导这匹有力的马向着目标移动。“一场雪有什么可以炫耀的呢?/一枚雪花拥着另一枚雪花/数九寒天也会心生欢喜(《大寒感赋》)”。李皓也试图在诗歌中布道,在斯世标举信仰、信念,以“超我”统领本我(本能)、自我(理性),不断拾起诗笔,如陈鹄在《耆旧续闻》所言:“如乘骏马,进退裕如,不须鞭勒,无不当人意”。实现意义的引领,导人进入终极关怀之境,不得不说是李皓的“野心”。
李皓的诗歌粗读并不精致,外表粗砺简劲。他的诗歌不甜不腻。虽然变易奇谲,但拒绝极端的晦涩与俚俗,注重诗歌腠理的中正清雅。李皓对生活和世界的诗性表现,源自对经验的尺度把控。他的诗歌经验处理不脱意象的具体化与抽象化。具象使得李皓的诗歌拥有鲜润的质感,获得形式美学和声音意义上的满足感。他的诗歌或如《秋天的镰刀》那样俯仰之间均是具象的表达:“与石头一起矮下去的还有水稻、玉米、大豆、高粱/还有金黄的田野/那是分娩的母亲不再隆起的肚皮啊/磨石上残留的水/像极了脐血”。李皓诗歌中的抽象处理,体现为在摄入诗歌意象时,指的就是抽离语言的肉体而洞察神的光辉,在哲学要义上重要的不是对事物个别性质的抽取,而是通过类项来把握事物的整体结构。欲体会李皓对抽象的运用艺术,可反复品茗诗作《美好随想之辽沈诗歌春晚》其中的一节:
天有异象。恶人也混得人模狗样
标尺早已折断,鱼目混珠正在被
传颂,我屈服于那雾霾里的谎言
该诗中的“标尺”“雾霾”等意象,实际并非词语的原始意义,李皓借之想实现深度象征之意。大多数情况下,李皓执笔运思时,将具象、抽象融为一体,《本命年自画像》就有这样的诗行:
像秋天里收获果实那样
总是挑最好的采摘
我们最好把侠肝和义胆
用一根手术刀一样的红腰带
一一将它们摘除
李皓吟咏自然的诗歌多体现为虚实相济,在意象的跳跃之间晃过思维的闪光。实的是匍匐于地的细微观察,李皓首先“窥情风景之上,钻貌草木之中”,让作为美感象征的山水具体 “显影”;虚的是他将自然人格化的处理方式,于山水穿行之间多了灵视的思索,这是让山水“显义”。显影与显义孰轻孰重?李皓没有给出答案,他的创作让我们想起席勒的教诲:“即便在现在,自然仍然是燃烧和温暖诗人灵魂中的唯一火焰”。伴随着在山水之间行走的步履增多,李皓于此悟道、领略美学的追寻也丰富起来。“据说肥东从此无豆/就连西瓜里的黑籽/也一夜遁形(《在肥东煮豆,谈论西瓜》)”。细思李皓的诗作,极像达芬奇提倡艺术家要积极创造“第二自然”;是的,李皓在诗中更多时候将自然作为背景存在,或者说借自然游目骋怀而触发联想。相对于第二自然的表现,如果李皓多一些咏赞第一自然的诗篇,那么它对自然的艺术表现就更加完满了。作为写诗生涯不短的诗人,李皓一定要从形骸、智巧的禁锢中挣脱出来,不断回溯本真,而进行真正诗意的逍遥游。诗人合该认识百种植物,在精神上与自然契合,在技巧上臻至“忘我”的境界,得法外之法、意外之意。物各自然利于诗人回归真实,自然就是本性和道。放弃反思和批判,低姿态请教大自然,饮吸山川于胸襟,也许收获更多,更能让意义平和。
再进一步说,李皓对自然的观看就是让自然成为“有意味的形式”,这既有外在的关注,也有内在的关注。内在的关注如同不断寻找价值判断,而外在的关注才特别靠近审美态度。审美感人的形式就是“有意味的形式”。如古老的教义所示,只有高级的感觉器官才适合审美经验(而不是偏重审美价值)。李皓的诗歌不热衷于自然、现实的再现性摹仿,因为再现性的内容只会引起生活的情感,而诗的形式往往能激发我们的审美情感(即有意味)。一个成熟诗人终究要在诗的形式上艰苦修行,深刻悟道,或许才能脱颖而出,建立自己的诗歌美学。“断肠人喝上一杯明前茶/就算是愁肠百结/也会有清风明月的雅量(《有山曰茗》)”,李皓悄然在类似的作品中“练习着奇异的剑术”,期待将来甫一出手就有快与准的丰姿。
语言是诗歌赋形的先决要素。荷尔德林说,“从更高的根据出发,诗尤其需要更准确和富有性格的原则和限制。”李皓坚持对实用语言加以“破坏”、“改造”,如艾略特所说那样“扭断语法的脖子”,才能使之成为诗的语言。譬如“有口德的人必有口福/内心温润的人被春天一再传颂(《金州大樱桃的幸福时光》)”,诗中的“口德”与“口福”忽然嵌在一道,激发了意想不到的陌生化效果。他对语言的日常属性加以削凿,使之集中唤起一种意象,如此,提升了诗歌的品质,实现了诗歌所包含的技艺的高度和经验的深度。
李皓注重诗歌用喻的俭省与直接,倾向关注和谐律动所共有的心理功能的意义,将一团异己的、混乱的音节,整合成被自我把握的东西。充盈在李皓诗歌其间的心理意义有着鲜明的道德律令,从内到外渗透着尖锐的疼痛感。诗人即为世界喊疼、替生活留梦的好人。李皓呼喊的疼痛反而是一剂膏药,它让诗行挺立,文字充盈筋道。李皓的疼痛是一种饱满的力量,这样的疼痛起自大爱和大善。李皓的诗歌有很多批判,但内里包裹的总是一颗热乎乎的心脏。李尔王的悲剧结局在后世被改为喜剧,坏人得到惩罚,人心总是倾向美好的一面。李皓遵循了艺术的补偿功能,慷慨地在俗世尘缘中把握和流连生命的一片真情,就是要乘上词语的翅膀抵达精神家园的彼岸。
在斯世,成功学受到过度的赞誉,以至于人们丧失了叩问生命价值的兴趣。诗歌不应只引人走向避难所,还要肩起教育和唤醒的责任。诗人的一切艺术努力就是在召唤本质。在李皓看来,只要灵魂有所皈依,身体就不算是漂泊。李皓较为在乎自己的诗作《我得坐车去一趟普兰店》,读者和评论界也经常提及他的这首诗。诗题目中的“得”字,可兑换为“必须”,是内心最急切的想法。而且,李皓总想从胶着的现实拔出双足,将身心统一在一处,作为故乡替代物的“普兰店”是一个诗意的策源地。在吾国,叫个诗人都知道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还乡能使故土成为亲近本源之处。李皓的诗性落实,就是借还乡返回与本源的亲近,而且将接近故乡视为接近万乐之源(接近极乐)。故乡最玄奥、最美丽之处,恰恰在于这种对本源的接近,决非其他。所以,唯有在故乡才可亲近本源,这是李皓等70后、80后诗人的命定——深爱故乡却不得不身游他乡,在背着故乡游荡的过程中,总是感到那么惆怅悔恨。既然故乡的本质在于它接近极乐,那么还乡又意味着什么呢?李皓也在 “还乡”,只不过他的“还乡”并不刻意美化故乡。若在诗中将故乡始终葆有纯美模样,而无视新世纪乡村的巨变,无异于炮制闭眼自我抚摸式的诗意,它如肥皂泡鲜亮,在迅速破灭中诗人的责任也瞬间碎为齑粉。不论李皓怎样地奋其智能,此前和当下“国在山河破”的状况真实存在,这些锥心之痛足以让“乡愁”冰冻成“乡悲”。美好事物无可奈何花落去,求素朴而不得的感伤哪堪消去?照此烛照现实,再打量故乡而运思诗句时,诗人就是那啼血吟唱的杜鹃了!唱出这些悲歌,远比假模假式的怀旧,更能彰显诗人的当代责任。
阿尔卑斯山谷美不胜收,有路标提醒:“慢慢走,欣赏啊!”李皓也有这样的诗性提醒,他偶发闲心、闲情,暂时从实用世界走出来,在审美世界做一回“闲人”,让艺术在众在者中间打开那敞开之境。观其行,读其诗,李皓不愿意看到丰富庄严的人生了无生趣,他更愿意拥抱欢欣、悦乐。写作诗歌能助人接近艺术化的生活,突破口就是诗意;诗意让存在多了生机勃勃,导人增添信仰,世界才可成为价值的世界和意义的世界。诗意必须在生命意蕴予以追寻,就像李皓那样在作品中保持世界的丰富浓郁。执着于生命意蕴的人,他的生活必定是本色的生活。善于体味生命意蕴的人,必定有更为丰富的情感世界,他的生活也更有情趣。《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一书有言“假如眼睛和耳朵的感性语言,得不到心灵的理解,它们(眼和耳)就只能向人类提供歪曲事实的证据。”作为学人出身的李皓深味这一点,他倚重直觉,却又注重清明理性,还能进一步窥破理性的负面性。李皓没有像诗坛一些人胡乱喊着“为世界除魅”,因为除魅的德语原意是“使失去魅力”。“为世界除魅”的胡话,反而使文学变得无趣、可怜,此话的意思是要让世界失去神性、诗意和艺术魅力。李皓的诸多诗篇多状写心中之机微,一如既往地削弱工具理性,克服生命的机械化,全力追求人生的艺术化。时时处处的人文关怀,使得李皓的诗歌葆有丰腴的内容。他不断对语言予以打磨,寻觅发现词语裹挟的狂喜,在清理被语词淤塞的河道中,去掉语词的陈腐意义,谋求着词语的新意与奇趣。概言之,李皓的诗歌实现了情趣、理趣、智趣的三位一体。“情趣”,说的实际上是要以美感激情,将山川人文的诗意状于笔端,乃至藉山水人文而抒忧国忧民之思。“其实看山看水看雨看月看桥看井,看的都是人生。否则就是一个地理学家、气象学家,不是散文家。‘人生’,无非是两种东西:永恒和短暂,变和不变……人在山水名胜间,总不免抚今追昔,产生历史的悲凉感(汪曾祺语)。在神奇造化面前,智力的优越无足轻重。希望李皓将目光更多地投向充满野力的大自然,期冀留驻自然的原初状态,召唤行将走远的本真。
诗人李皓曾经在他的诗集《击木而歌》的后记中说:“真正意义上的诗人,就应该是像诗一样生活着的人,他敏感、激情、豪放,不与一切世俗为伍;他蔑视金钱,权力,他重情重义,仗义执言,不向权贵低头,不为五米折腰;他纯净如一汪秋水,纯粹如一缕清风;他表面平静如水,内心波澜壮阔;他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他平凡如草,但仙风道骨,他从常事物中间找出闪光的语辞,向人类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食粮……”神灵生于恐惧,李皓选择生活的小处藏有大观。当大多数诗人从热抒情滑落到冷抒情的洼地,李皓对事物观察透了,他的诗歌始终昂扬着底限意识,始终回望故乡,撑起美好的人伦,肩起公共意识和责任感。在恶兆频出的当下社会,李皓的诗歌直面“这一代人的怕和爱”,赋予诗歌沉重的肉身与轻逸的逍遥。
姜 超,生于1977年,文学硕士,鲁迅文学院26届(文学评论班)学员,现为绥化学院图书馆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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